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18届缔约方大会2019年8月21日最新消息,目前将染料紫檀(中国俗称血檀、非洲血檀)等植物种列入附录II已经获得通过,具体情况如下所述。
第54号提案——将染料紫檀Pterocarpus tinctorius 列入附录II,并不附带注释
提案国:马拉维(Malawi)
背景:在CITES附录II中列出染料紫檀Pterocarpus tinctorius,并不附带注释,指明要包括的样本类型,以便包含所有易于识别的部分和衍生物,进而符合第17届缔约方大会的11.21号决议[Resolution Conf.11.21(Rev. CoP17)]。虽然目前大多数非法和不可持续的国际贸易都是原木和锯材,但根据CITES以往列出其他红木种类(Rosewood species)的经验表明,其他注释很容易被规避(泰国政府,2015年)。根据现有资料,可以推断出对物种贸易的管制是必要的,以避免在不久的将来这个物种有资格列入附录I.
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物种,可归类成三项附录,附录I的物种为若再进行国际贸易会导致灭绝的动植物,明确规定禁止其国际性的交易;附录II的物种则为目前无灭绝危机,管制其国际贸易的物种,若仍面临贸易压力,族群量继续降低,则将其升级入附录I。附录Ⅲ是各国视其国内需要,区域性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。
血檀虽然未能被新版国标《红木》收录其中,不过其本身材料性能优异,同样属于名贵材种之一。而本次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将其收录为附录II,同样是其价值和珍稀程度的一种体现。
由此也可以预见,在不久的将来,国内市场上血檀进口难度也必将逐步增加。